首页 > 国内旅游资讯 > 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对45国游客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北京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45个国家和地区持有第三国签证和机票的旅客,在北京口岸实施72个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过境免签”须持第三国机票
“过境免签”是指外籍人士依据过境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从一国经转某国前往第三国时,不必申请过境国签证即可过境,并可在过境国进行短暂停留的政策。
也就是说,45个过境免签国家的旅客,必须得是从一国经北京转第三国才可享受“过境免签”政策。比如,美国旅客从美国经北京到韩国,就可不必申请中国签证,享受在京72小时的免签时间。但如果从美国到北京,最终还回美国,就不可享受免签政策。
同时,必须在持有第三国机票并且确认座位的前提下,外国旅客才可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不可到了北京再购买机票。“外国人必须持有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从首都机场出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机票或者相关证明,方可获准入境。”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相关负责人解释。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享受72小时免签政策的外国人在北京首都机场入境时还应当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必须是符合免签范围的国家的公民;必须持有本人能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必须符合前往国家或地区入境条件;同时,搭载其入出境的航空公司还需要向边检机关进行申报。
目前北京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仅限于首都机场口岸,也就是飞机入境。如果乘坐火车入境则不在其列。而且政策仅限于北京口岸,在72小时内外国游客不可以离开北京,并需要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境。